在当下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纠纷日益复杂。卓玛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她现任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律师,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有着深厚的实践积累。此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就充分展现了她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
明确法律关系
在本案中,卓玛律师面对工程转包关系认定这一复杂问题,通过全面阅卷和法律分析,主张被告C仅与被告A存在合作关系,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她指出原告提交的《施工进场通知书》等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成功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排除了被告C的付款责任。
精准质证证据
对于原告单方制作的竣工文件、工程量签证单等证据,卓玛律师提出形式瑕疵及内容不真实的质证意见。否定了这些证据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效力,促使法院采纳第三方司法鉴定意见作为工程造价依据,核减了不合理的工程款主张。
划分质量责任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卓玛律师指出原告施工的机井房、电缆、PE管等基础设施存在质量问题,且客土施工未达到改良土壤的设计标准,明确原告应对工程质量不合格承担主要责任,减轻了被告方的责任。
审查程序合规
卓玛律师还提出案涉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告A与原告的转包合同无效,从而使原告主张的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A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返还部分管理费,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卓玛律师通过专业的代理策略,成功为当事人免除了千万级付款责任,展现了她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解决复杂问题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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