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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改判,律师助力被告获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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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46人看过
导读:山东省XX县胡X被指控集资诈骗37万元,陈青友律师为其辩护。经审理,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改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胡X获轻刑。
集资诈骗罪改判,律师助力被告获轻刑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X犯集资诈骗罪,胡X一脸焦虑,而他的辩护人——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的陈青友律师则神情专注,一场激烈的法律较量即将展开。

深入剖析,锁定关键争议

陈青友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是律所刑辩团队带头人。他接受胡X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证据材料。围绕案件核心,他深入分析,精准锁定关键争议焦点:胡X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通过对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的研究,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存在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更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庭审交锋,全面阐述观点

庭审中,陈青友律师就争议焦点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和辩论。他全面阐述辩护观点,指出胡X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同时,他还就涉案数额、退赔谅解等量刑情节发表意见。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37万元涉案数额进行细致质证,结合证据提出异议。

辩护成功,被告获轻刑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实际吸收存款为36万元。案件审理期间,在陈青友律师的积极沟通协调下,胡X亲属代为退赔全部未偿还款项,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构成集资诈骗罪,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胡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此次辩护成功实现罪名改判和轻刑处罚,充分体现了陈青友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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