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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明律师成功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助力当事人追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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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91人看过
导读:王泽明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擅长合同纠纷、公司经营、刑事辩护等领域。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凭借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王泽明律师成功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助力当事人追回工程款

王泽明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开始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相关案件就达100余件。他不断学习和钻研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王泽明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严谨细致,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同时,王泽明律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担任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他还兼任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讲师,致力于法律人才培养。

下面为大家介绍王泽明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龚X是实际施工人之一,他与案外人付X、被告陈某合伙完成了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八个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此前生效判决确认龚X在合伙体中占29%的份额,有权按此比例向发包方主张工程应收未收款。但该工程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

王泽明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他系统梳理此前系列案件形成的证据,构建了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

庭审中,各被告均提出抗辩。A公司称诉讼时效已过且非适格主体;C公司称非合同主体不应担责;B公司则以另案调解书已结清款项等理由抗辩。但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确认龚X作为实际施工人之一,有权在其份额内直接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各被告关于“不适格”的抗辩不成立。同时,法院逐项核清了欠付款数额。

最终,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判决A公司向龚X支付工程款1,172,902.6元;判决B公司向龚X支付工程款115,690.18元;判决C公司向龚X支付工程款409,044.42元;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

当事人龚X对王泽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王泽明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时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

王泽明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传递法治温情。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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