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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数据鉴定下的工程款结算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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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38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案件的处理中,律师严谨的工作习惯和对数据细节的把控至关重要。迟延蕾律师便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专业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他凭借对数据和技术细节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数据鉴定下的工程款结算之争

律师简介

多元化背景

迟延蕾律师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他曾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商务谈判工作,服务过山东XXXX集团有限公司等世界五百强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商务谈判经验,能多元化处理纠纷

专业能力强

自2021年执业至今,迟延蕾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他深耕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50件,经济类犯罪案件占比约80%。他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千万以上标的案件,为客户综合止损五千余万元。

案例纪实

案件争议焦点

在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与黄X公司项目部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无效。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梁X、杨X主张按市场价和定额标准(鉴定方案一,约3755万元)结算工程款,黄X公司则辩称应按合同约定单价(鉴定方案二,约2581万元)结算,且已超付工程款。

法院判决结果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一审法院采纳方案二,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中,双方围绕结算标准等焦点激烈辩论。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决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为25,816,660.55元。核实已付款后,认定尚欠工程款为1,003,630.26元,因质保期已过,改判质保金不应扣留,调整利息起算时间。同时维持一审关于黄X公司支付项目前期补偿费175万元(按月利率1%计息)及项目费用1,046,222.82元(自2020年1月15日起按LPR计息)的判决,诉讼费鉴定费由双方按胜败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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