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李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强奸罪案中,公诉机关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田。2022年6月26日,田进入曾租住房屋,对被害人陈XX有猥亵及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后因陈XX欲报警而中止犯罪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李超律师作为被告田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在庭审中,律师指出田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属于“犯罪中止”,依法应减轻处罚;强调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还向法庭说明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等情况,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律师主要意见,判决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企信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是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将杨的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后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作为被告王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账目记录,固定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支付原告杨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