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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民商律师杨向东:擅办医疗损害与民间借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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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60人看过
导读:杨向东自2022年起在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在民间借贷案中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处理历时多年、交易结构复杂的纠纷,成功使法院确认65万本金合法性、明确还款性质为利息、锁定医院为还款责任主体。
陕西西安民商律师杨向东:擅办医疗损害与民间借贷案

执业背景情况

杨向东于2022年开始在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61xxxxxxxx551436。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联系地址在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十字一号凯爱大厦B座71。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件案件,在侵权领域尤其是医疗损害案件、合同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公司金融关联案件处理上有丰富经验。其主要服务对象可能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可能诉讼与非诉并重。

民间借贷案件

当事人方面,原告先后向被告某慈善医院出借款项多笔,因还款事宜发生争议,原告诉至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偿还本金65万元及较高利率利息。争议焦点包括借款主体认定,即被告医院与其原法定代表人(兼出纳)是否应共同还款;本金数额认定,原告主张的65万元本金中部分是“息转本”,合法性待认定;还款抵充顺序,被告支付款项应优先抵充本金还是利息。

杨向东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首先精准梳理资金脉络,穿透后续协议锁定最初43万元本金,绘制“息转本”动态示意图,固定借款主体为法人证据。其次紧扣司法解释,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论证“息转本”合法性,制作《利息计算对比分析表》。最后明确责任主体和还款顺序,论证医院为还款主体,主张还款优先抵充利息。

最终结果是法院判决完全支持了律师的主张,确认借款本金65万元,认可“息转本”合法性,采纳利率计算方式,认定还款为利息而非本金,驳回对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诉讼请求,判令医院独立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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