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李鉴春律师代理。李鉴春律师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方面颇有经验,同时也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张某签订了《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让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到11月,张某以工地需要为由,向公司租赁脚手架设备。但他把这批设备用到了其他工地,或者归还了之前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没用于约定工程。案发时,未用于约定工程的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后来张某离开工地,撤离时没清点场地设备,也没说部分设备已用于别处。
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做了一系列工作。首先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材料,还原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和时间节点。接着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他虽未把设备用在约定工地,但一直搞工程经营,设备用于施工或债务周转,没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没清点告知也不是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还明确刑民边界,认为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纠纷。最后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构建起“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注意主观意图证明:在类似案件中,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无非法占有目的,比如设备用途、资金流向等。
厘清刑民边界:遇到合同履行纠纷,要判断是民事违约还是刑事犯罪,避免被错误刑事追诉。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一旦涉诉,尽早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能发挥重要作用。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不要慌乱。只要理清事实,把握好法律规定,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鉴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不起诉的结果。李鉴春律师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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