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于欣律师自2023年开始在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注重诉讼也兼顾非诉。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库尔勒市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某明知曾某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何某面临诈骗罪指控,于欣作为其辩护人,仔细审查证据链,发现何某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于欣依据这些情节,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提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辩护意见。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鉴于这些情况,决定对何某不起诉,为何某免除了刑事处罚。
劳动争议代理
在劳动争议领域,于欣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申请人XX称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上班,2023年4月2X日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于欣作为代理人进行答辩。
于欣分析案情后,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非事实劳动关系。对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于欣进行了细致的质证。如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中国XX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于欣指出是否存在真实劳动关系要看是否为公司提供实际劳动;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指出事故时间不是第三人的上下班时间;对于疾病诊断证明书,提出对其真实性和关联性的质疑。同时,于欣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强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且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最终,仲裁委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于欣成功为第三人驳回了不合理的诉求,维护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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