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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嫖诈骗近7.6万,检察院建议实刑,律师如何辩护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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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92人看过
导读:最近在法律圈流传着这样一个案例:有人以招嫖为幌子实施诈骗,涉案金额不小,检察院原本建议实刑。这可急坏了当事人和家属,毕竟实刑意味着要在监狱里度过一段时间。那最终结果如何呢?又是怎样实现从实刑建议到缓刑判决的转变呢?下面咱们就来一探究竟。
招嫖诈骗近7.6万,检察院建议实刑,律师如何辩护到缓刑?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戴新进律师代理。戴新进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是律所合伙人,也是盈科无锡婚姻家事部成员、盈科无锡刑事事务部核心成员。他专业法律科班出身,2008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

2019年12月,郑XX(另案处理)作为组织者,联系上线组建立临时的“xx财务”“xx退款”等微信诈骗群,负责拉被害人进群,以“服务费”“保证金”等理由骗被害人(嫖客)发红包,由郑XX及其组员在群内抢红包收取赃款。郑XX一方留取所抢红包的510%,剩余赃款转移至上线指定账户,组员提成为各自所抢红包的2.5%3%。犯罪嫌疑人杨XX经郑XX劝说加入该组织,在2019年12月2020年3月期间,采取上述手段合计骗得各被害人人民币75803.64元。

公诉机关最初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庭审后修改为一年六个月。杨XX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无前科,在公诉机关也认罪认罚,还有举报他人的立功表现,但检察院仍建议实刑

戴新进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认为虽然公诉机关对杨XX取保候审,但量刑偏重,且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于是提出几点辩护意见:一是结合阅卷嫌疑人口供及抓捕的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积极全额退赃;三是杨XX有立功表现且无前科;四是杨XX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论意见,依法认定杨XX存在自首,将刑期从两年改为一年半,并依法判决一年半缓刑两年,处罚金六千元。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抓捕杨XX的过程中,是否认定其行为为自首。戴律师详细阅卷,当庭询问杨XX具体抓捕细节,庭后还补充提交书面代理意见,最终让法院认定了自首,结合其他情节适用缓刑,当事人当庭喜极而泣。

法律干货

1.自首认定很关键: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抓捕过程中有符合自首条件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律师说明,律师可以通过详细阅卷和调查,争取让法院认定自首,这对量刑有很大影响。

2.积极退赃与立功:积极全额退赃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有立功表现也能从轻处罚。所以在案发后,要积极配合,争取从轻处理。

3.认罪认罚:主动认罪认罚,表明自己的态度,也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面临看似不利的局面,只要积极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也能争取到较好的结果。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戴新进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江苏省无锡市钟书路99号无锡国金中心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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