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教育经历
高永帅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现就职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宝贵的经历使他不仅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更练就了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的卓越能力,能够为企业客户提供“防患于未然”的高附加值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与执业理念
高永帅律师将执业重心精专于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他深信,刑事辩护是律师职业中最具挑战也最显担当的领域。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他以精湛的法律技艺、无畏的执业精神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其执业理念是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他还担任工会调解员这一社会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多面贡献。
办案能力与荣誉印证
高永帅律师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他的办案风格以高效、勤勉著称,多次在案件关键阶段力挽狂澜。在侦查阶段,他展现出迅速突破的能力。例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即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他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像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最终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获得缓刑,都体现了他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他还能实现案件的根本性逆转,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此外,他在刑事控告领域同样表现出色,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分析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被告人杨XX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有前科,此次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且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承认指控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被告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意见,虽未认定自首情节,但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此案例体现了高永帅律师在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能力,通过严谨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在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且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认定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与卢XX均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犯罪未遂等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这一案例再次展现了高永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专业能力。
综上所述,高永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面对侦查阶段的快速反应,还是审判阶段的精准辩护,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推动刑事司法的公正与公平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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