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余某某按约供货后,三被告却长期拖欠货款。庭审时,被告虽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以无支付能力抗辩,被告谢XX还辩称仅为对账行为,不应担责。
精准定性责任主体
李光伟律师团队于201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接受委托后,团队全面梳理交易证据。考虑到案涉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以及被告间的夫妻关系,精准认定三被告均为案涉债务的责任主体。这种对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为后续的诉讼主张奠定了坚实基础。
扎实举证反驳抗辩
庭审中,律师团队提交了欠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企业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买卖关系、欠款事实以及各被告的责任关联,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让法院对案件事实有了清晰的认定。
专业维权实现目标
律师紧扣《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精准主张货款本金及符合法律标准的逾期付款损失。同时,合理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障后续判决的执行可行性,还积极把控诉讼流程,让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方全部核心主张,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成功为原告追回拖欠货款并获赔损失,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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