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时原告虽在商品房抵债协议履行上胜诉,但其他诉求因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未完成部分、第三方施工范围均不明确,且原告主张的窝工损失、租赁损失等证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此时,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的马明艳律师接受委托。
马明艳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法学自考结业证书,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至今承办数百件案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
精准梳理证据
马明艳律师深知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她重新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针对原告主张的窝工损失和租赁损失证据不足的问题,她深入施工场地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的施工日志、人员考勤记录、租赁协议等资料,以证明窝工事实和租赁费用的实际发生。同时,她还与原告的施工人员进行了详细交谈,获取了更多关于工程进度和被告未及时提供材料的一手信息。
专业鉴定推动
考虑到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等情况不明,马明艳律师建议原告申请对工程量进行专业鉴定。她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客观。通过鉴定,明确了原告完成的工程量,为确定被告是否拖欠劳务费提供了有力依据。在鉴定结果的支持下,马明艳律师向法院提出了新的主张,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关于超付劳务费的反诉请求。
最终,在马明艳律师的努力下,案件有了新的进展,为原告争取到了最大利益,成功扭转了一审时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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