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青海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的马明艳律师,为其追讨货款。马明艳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
证据梳理与审查
马明艳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供的《中标药品购销合同》,确认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药品批发服务,结算期限为每批货物入库后60天内结付。接着,她认真核对商品出库单及发票、往来账项询证函两张、原告公司挂账系统截图等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明确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原告给被告发货金额共计192331.54元,且20XX年XX月XX日双方对账,被告确认欠付金额为192331.54元。
合伙人责任认定
马明艳律师进一步审查企业信息查询截图,发现被告专科医院为普通合伙企业,被告公司、唐为其合伙人。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99%,认缴出资期限为20XX年X月X日;唐出资比例为1%,认缴出资期限为20XX年X月XX日。同时,被告专科医院已被其他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总金额达5556.36万元,且被限制高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马明艳律师以此为依据,主张被告公司及唐应对专科医院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胜诉成果
在庭审中,马明艳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准确的法律适用,为原告赢得了胜利。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西宁XX(普通合伙)给付原告货款192331.54元及利息,被告青海XX公司、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马明艳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深入挖掘,成功帮助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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