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完成了宣城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装修工程,以为能顺利拿到工程款,可没想到却是被告的逾期未付。原告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精心准备
陈明祥律师自2019年起在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等多个专业证书,能从多维度为客户提供精准解决方案。他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仔细梳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验收记录、工商信息等证据,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确定了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利息、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让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胜诉,圆满结局
庭审中,陈明祥律师充分举证质证。然而二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一支付工程款221831.55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原告就案涉工程折价/拍卖价款在221831.55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作为一人公司股东,因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明祥律师凭借专业、审慎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成功帮助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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