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接了宣城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装修工程,结算工程款达 222276.10 元。然而,被告一逾期未付,使得原告陷入了工程款难以收回的困境。原告委托了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陈明祥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陈明祥律师自 2019 年开始执业,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等,能够从多维度为客户提供精准解决方案。
证据梳理与诉求确定
陈明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仔细梳理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验收记录、工商信息等一系列证据。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确定了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利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要求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为后续的庭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交锋与胜诉结果
庭审中,陈明祥律师充分举证质证,将准备好的证据一一呈现。而二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明祥律师的观点,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被告一需支付工程款 221831.55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原告就案涉工程折价 / 拍卖价款在 221831.55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作为一人公司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明祥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思路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帮助原告实现了翻盘,追回了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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