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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助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改判,工程款结算更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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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39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就工程款结算标准产生争议。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在二审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更精确的判决,解决了已付款、质保金等焦点问题。
证据审查助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改判,工程款结算更精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证据的审查与事实的认定往往如同迷雾,让案件走向充满不确定性。在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审查,助力案件二审改判

一审分歧与上诉焦点

一审时,梁X、杨X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给出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意见,一审法院采纳合同价方案判决。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围绕结算标准、已付款金额、质保金扣除等焦点展开辩论。迟延蕾律师与团队开始仔细查阅一审的大量案卷材料,对每一份合同、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证据进行逐页梳理,标记出与争议焦点相关的内容。

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

为了确定已付款金额,迟延蕾律师多次前往相关银行,调取付款流水记录,并与当事人提供的付款凭证进行一一核对。对于每一笔款项的用途、支付时间和支付对象都进行了详细核实。在审查质保金相关证据时,他仔细研究工程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等内容,发现工程于2018年12月交付使用,质保期已过,这一关键细节为后续的辩论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审改判与精确认定

在二审辩论中,迟延蕾律师依据审查后的证据,有力的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法院最终采纳了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在核实已付款后,认定尚欠工程款金额,并因质保期已过改判质保金不应扣留,相应调整了利息起算时间。二审法院在维持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原则的基础上,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了更精确的认定,迟延蕾律师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审查与细节挖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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