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江西某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叶某于2025年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欠租。然而,由于是口头合同,房屋权属登记在叶某儿子名下,且证据有限,案件初期叶某面临极大的败诉风险。此时,丁云龙和魏X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这场艰难的维权之战。
厘清关键问题
丁云龙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首要任务是解决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他提交了《委托协议》,清晰证明了叶某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避免了因权属瑕疵导致的败诉隐患。同时,律师团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固定了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的时间,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整策略应对反诉
庭审中,丁云龙律师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丁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逆转获赔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的不利条件下,丁云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务实的策略,为当事人实现了核心诉求,成功逆转了案件局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