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合同纠纷里常出现证据模糊、事实认定难的状况。义乌市某玩具商行与临沂某玩具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便是如此,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的高鹏律师介入此案,凭借对证据的审查与细节挖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证据收集与核心事实夯实
高鹏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证据收集工作。他仔细查阅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确定了双方明确约定的货物款式。同时,收集付款凭证以证明原告已依约支付货款。而拆箱视频成为关键,经分析,货不对版比例达70%,远超“部分瑕疵”范畴。高鹏律师还关注到货物具有时效性,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些证据清晰地夯实了核心事实。
法律适用与抗辩反驳
在证据基础上,高鹏律师专业地适用法律进行抗辩反驳。对于根本违约的认定,他援引《民法典》第563条,强调货不对版比例高以及货物的时效性,有力地证明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针对一人公司连带责任问题,依据《公司法》第23条,主张股东举证责任倒置,因被告二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被告“扩大损失”的抗辩,高鹏律师区分合理损失(运费)与无证据支持的损失(仓储),确保诉求合法有据。
诉讼策略与权益最大化
在诉讼过程中,高鹏律师采取了得当的诉讼策略。面对被告“部分退换”的方案,他坚持合同目的落空,拒绝妥协。聚焦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这一关键点,成功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降低了执行风险。最终,帮助客户全额收回货款、获得运费赔偿,并锁定双重偿债主体,实现了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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