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2025年7月,义乌市某玩具商行(经营者陈X)与临沂某玩具公司通过微信订立买卖合同,采购“史迪仔一代”玩具1万只,总价款10万元。原告收货后发现货物与约定款式严重不符,货不对版比例达70%。被告承认发错货但拒绝退货退款。原告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及利息、赔偿运费和仓储损失,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则抗辩仅部分货物不符属瑕疵履行,仓储损失系原告扩大损失,被告二不参与公司经营无需担责。
律师精准组织证据
代理此案的高鹏律师,来自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他收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拆箱视频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双方明确约定货物款式,货不对版比例远超“部分瑕疵”范畴,且货物具有时效性,被告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后续诉讼夯实核心事实。
专业适用法律反驳抗辩
高鹏律师在法律适用上十分专业。在根本违约认定方面,援引《民法典》第563条,强调货不对版比例高及货物时效性,说明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一人公司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23条,主张股东举证责任倒置,因被告二未举证财产独立,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损失范围界定上,针对被告“扩大损失”抗辩,区分合理损失(运费)与无证据支持的损失(仓储),确保诉求合法有据。
得当诉讼策略最大化权益
面对被告“部分退换”方案,高鹏律师坚持合同目的落空,拒绝妥协。他聚焦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关键点,成功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降低执行风险。最终法院判决合同于2025年9月18日解除,被告一返还原告货款10万元及利息,赔偿原告运费损失460元,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仓储损失等部分诉求,帮助客户全额收回货款、获运费赔偿,并锁定双重偿债主体,实现核心诉求。高鹏律师凭借精准的证据组织、专业的法律适用和得当的诉讼策略,在这起商事合同纠纷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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