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早期经历
周耀东律师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之后,他凭借自身的努力和对法学的深入研究,考入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阶段,他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法学素养和专业能力。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熟悉了法院执行的流程和规则,积累了丰富的执行实务经验。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时,他有机会接触到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此外,他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使他对融资租赁业务及相关法律问题有了独特的见解,为他日后在相关领域的案件代理提供了实践支撑。
执业机构与服务地区
周耀东律师目前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安(核心地区)以及咸阳。律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方便当事人前来咨询和委托案件。
执业理念与职务担当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的执业理念。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他担任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同时,他还是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和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为社区居民和消防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案件承办情况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民商事合同领域,他深耕细作,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其中,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占比较大,约为70%。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例如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该案件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但周耀东律师通过精心准备和多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此外,他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主要擅长业务领域
周耀东律师的主要擅长业务领域广泛,包括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从业以来,他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
胜诉经典案例
在众多胜诉案例中,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面对诉讼时效及结算的极大争议,周耀东律师经过四次开庭,最终为委托人赢得胜诉裁决。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他通过诉前保全策略,虽未缴纳诉讼费,但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收到款项。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面对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复杂情况,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成功让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的观点,使得原告撤诉。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他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在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的情况下,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并且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代理原告时,面对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的难题,他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在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的情况下,经多次协调终调解离婚。此外,还有洋县法院涉外离婚案、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长安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未央法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旬邑法院追偿权纠纷案、灞桥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莲湖法院合同纠纷案等等。
典型案例分析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代理律师,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针对欠租金额,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周耀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