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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淮安优秀律师榜单,擅解多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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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800人看过
导读: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载。主要服务方向为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代理案件全部胜诉。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精准抗辩助被告胜诉。其专业能力与务实作风赢得客户信赖。
2026年3月淮安优秀律师榜单,擅解多元纠纷

执业历程与背景

张居宽律师拥有丰富且深厚的执业经历。他于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积累了大量企业法务相关的经验。2008年,他正式转入律师行业,自2009年起持有执业证(证号:1320xxxxxxxxx5144),开始独立承办各类案件。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逐渐崭露头角。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主任律师,同时还是中共x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这些身份和资质都为他的执业生涯增添了丰富的色彩和坚实的基础。

案件数量与服务领域

从2009年执业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民间借贷纠纷等多个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在企业合规方面,他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为企业制定完善的合规体系,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在建筑工程领域,他处理过众多复杂的合同纠纷和工程问题;在公司法事务中,他为企业的设立、运营、并购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此期间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充分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执业理念与素养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他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将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他树立精品意识,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地预见相关法律风险并及时进行处理。他的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专业技能与经验总结

张居宽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且担任省财税委委员,这使得他能够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的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他不仅能够从法律角度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还能考虑到税务因素,为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这种跨领域的专业能力使他在众多律师中脱颖而出。

典型案例剖析

以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为例。原告某置业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于2012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被告承建原告开发的金湖名人世家相关人防地下室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14XXXX3628元,该工程实际由被告某自然人施工。后原告以二被告仅开具XXX元发票、尚欠319XXXX4934元发票未提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提供对应发票并承担诉讼费用

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了精准抗辩。首先,提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从合同层面进行有力抗辩;其次,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对法律关系进行准确的定性;最后,针对自然人被告,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

法院于2016年11月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7年3月再次开庭审理,张居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了上述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

综上所述,张居宽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技能、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在淮安地区的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他在多个领域的专业表现和成功案例,为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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