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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5420次阅读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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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因欺诈被撤销后,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将其恢复到欺诈行为发生前的状态。一般认为,返还财产为欺诈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欺诈行为常常因触犯多个法律部门的规定,从而将使行为人承担民事的、行政的乃至刑事的责任。
86755次阅读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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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确实只限定于刑事诉讼,刑法上没有为民事伪证设定相应的罪名。因为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相比,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所以,法院对于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认定,一般不直接以犯罪处理,不追究刑事责任。
122486次阅读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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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与受理。2、审查。3、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514433次阅读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