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的一起共有房产确权案中,上诉人一审败诉,法院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私下协议不能对抗登记”为由,驳回其确认房屋50%产权份额及分割补偿的诉求,上诉人陷入绝望。此时,曾惠媛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其进行二审。
一审困境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同胞姐弟,涉案房屋是父母离婚时赠与的,后过户到被上诉人名下,2023年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各占50%产权。但因款项纠纷产生争议,上诉人诉请确认产权份额并要求折价补偿,却遭遇一审败诉。
二审逆袭
:曾惠媛律师紧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核心,制定三层靶向抗辩策略。首先,厘清物权与合同效力边界,依据《民法典》第215条,主张《协议书》合法有效;其次,驳斥赠与撤销抗辩,指出父母赠与已完成财产权利转移;最后,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改判胜诉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曾惠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全部判决,支持上诉人确认产权份额的核心诉求,成功为当事人确认核心房产50%产权份额,扭转了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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