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被检察机关指控为儿子贩卖100克海洛因和30克冰毒提供帮助,构成共同犯罪的帮助犯,依法应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定其为从犯,建议量刑7-15年,这让吴某及其家属陷入绝望。此时,胡涛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艰难沟通,初遇阻碍
胡涛律师多次会见吴某,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吴某不参与儿子贩卖毒品的共谋和分赃,且曾劝阻儿子戒毒。律师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判处三年以下并适用缓刑的意见,但检察官认为按数量应是15年量刑,即便考虑从犯情节,至多减轻到7-15年,若再减轻需报最高检批准,拒绝了律师意见。开庭时,检察院仍给出7-15年的量刑建议。
精妙辩护,扭转乾坤
庭审中,胡涛律师提出,主观上吴某与儿子无共谋,只知其吸毒购毒,不知其卖毒;客观上,其帮助开门行为在毒品交易完成后,非刑法意义上的帮助行为,无惩罚必要。从期待可能性和亲亲相隐角度,吴某已尽母亲义务,不能苛求64岁老人管住35岁儿子。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看,若按原量刑,吴某判决可能比部分实际贩毒者还重。最终,法院认真听取并采纳了律师意见,对吴某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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