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电信诈骗案中,谭X、秦X等六人被沈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该团伙以“啊XX组”为分组代号向S国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累计达9000余次,指控证据确凿,各被告人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制裁,前景十分堪忧。此时,曹亮律师接受委托,为被告人谭X进行辩护。
一审不利指控
:检察院出示相关材料指控各被告人犯诈骗罪,犯罪事实看似清晰。谭X虽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立功表现,但整体形势仍不乐观。公诉机关认为该团伙通过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独特辩护思路
:曹亮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首先指出被告人谭X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支配地位,系从犯;其次认为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再者强调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应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逆转
:经法院审理,虽认定各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但采纳了律师合理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六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且均系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谭X等部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但作用相对较小,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各被告人均获减轻、从轻处罚,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等,实现了从不利指控到轻判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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