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X驾驶货车避让四轮电动车时侧翻,致四人死亡,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刘X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面对这一不利判决,刘X及其家属陷入绝望,此时,焦梓铭律师临危受命。
挖掘关键疑点
焦梓铭律师并未被一审判决束缚,重新梳理案件证据。他发现,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徐X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徐X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左转弯,且事发时其转向灯是否开启无法确定,这一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刘X对车辆超载并无主观故意,超载是由公司机器自动装载导致,不应就此加重刘X的责任。
构建全新辩护体系
在二审中,焦梓铭律师提出,事故的发生具有多因性,刘X的过错程度显著较轻。徐X的不当驾驶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诱因,刘X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避让措施,虽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但主观过错相对较小。此外,刘X在事故发生后未逃离现场,第一时间通过对讲机联系公司并留在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刘X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小,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二审成功逆转
焦梓铭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了二审法院的认可。法院认为,事故的发生不能仅归咎于刘X,徐X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刘X在事故发生后的表现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自首。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刘X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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