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历程与理念
程豪律师于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便全身心投入到法律工作中。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将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作为自己的执业追求。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职务与荣誉
程豪律师不仅是律所合伙人,还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同时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他在律所内部也收获了诸多荣誉,2019年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称号,2020年荣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
擅长领域及服务企业
程豪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他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他以专业精湛、服务优质、效率卓越著称,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刑事辩护成果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例如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了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有效辩护,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均获得了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出色能力。
民商事案件成就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些案件的成功代理,展示了他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典型案例剖析——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1日,被告人黄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的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工作。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质监局对被告单位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在这类案件中,程豪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类似的案件中,他通常会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从法律适用、证据链条等方面寻找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综上所述,程豪律师凭借其多年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刑事和民商事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一位值得同行学习和借鉴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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