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物业纠纷部分情形属于不动产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物业纠纷中,若涉及物业服务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等物权方面争议,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但如果只是单纯的物业服务费用催缴等债权纠纷,则不属于不动产纠纷。
二、物业纠纷中不动产相关权益如何界定
在物业纠纷里,不动产相关权益界定需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部分指具有构造和利用上独立性、能排他使用的部分,如房屋套内空间;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等。
判断权益归属时,看合同约定、规划文件等。若规划文件明确某部分为业主共有,则属共有部分。若合同约定地下车位归属开发商,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对车位有处分权。明确不动产权益归属,能确定纠纷中各方权利义务,解决权益争议。
三、物业纠纷里不动产权益界定有何法律依据
物业纠纷中不动产权益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物权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部分指具有构造和利用上的独立性,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客体的部分。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此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除属城镇公共道路、绿地或明示属个人的外,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也属业主共有。
当探讨物业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其是否属于不动产纠纷,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认属于不动产纠纷后,这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般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另外,物业纠纷如果涉及不动产的维修、保养等问题,责任该如何界定,是物业承担还是业主承担。这些都是与物业纠纷密切相关且重要的方面。如果您对物业纠纷相关的管辖、责任界定等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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