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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破借贷迷局,律师助当事人驳回恶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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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971人看过
导读: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被告李X、刘X,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代理。律师经梳理发现双方是委托理财关系,庭审中提出关键抗辩,申请调取账户流水形成证据链。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合法权益。

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权益的守护者。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刘学勤律师凭借着精准的判断和有力的举证,成功帮助当事人驳回了恶意诉讼

识别案件本质

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等。然而,刘学勤律师在接受被告李X委托后,通过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发现了案件的真相。原来,2014年11月20日,原告陈X与被告李X签订了《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250万元(后追加50万元)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上是在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刘学勤律师精准地识别出案件本质为委托理财收益分配纠纷,而非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纠纷,这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核心基础。

提出关键抗辩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方提出了两个关键抗辩。一是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二是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而原告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的证据缺失。

构建证据链条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观点,刘学勤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然原告仅提供了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理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委托理财关系,账户的盈利事实证明了有收益可供分配,而款项用于购置车辆等用途也与理财收益分配的说法相契合。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让法院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事实全貌。

维护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这一判决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当事人的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刘学勤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处理过各类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精准案件定性、有效证据构建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执着维护,为律师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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