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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非法持有毒品案,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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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591人看过
导读:在廖XX等人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杨X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樊梦怡律师为其辩护,提出杨X系从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的意见。法院虽未采纳从犯认定,但采纳认罪态度情节,对杨X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辩护律师承担着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的樊梦怡律师受委托为被告人杨X进行辩护。

深入剖析从犯认定

樊梦怡律师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研究,从证据和事实出发,指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应认定为从犯。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是冷XX主动提出购买毒品,之后才与杨X商量。并且杨X的供述表明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这说明在整个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中,杨X不是行为的发起者,其在出资、商议等环节并非处于主导地位,而是起到了次要的配合作用。这种从细节入手分析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体现了樊梦怡律师严谨的办案态度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

但法院方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尽管律师的这一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可以看出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时,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强调认罪态度良好

除了从犯认定的辩护观点外,樊梦怡律师还提出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法官量刑时会考虑的重要情节之一。一个认罪态度好的被告人,表明其有悔罪表现,对社会的潜在危险性相对较小,在量刑上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樊梦怡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在法庭上明确指出并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采纳了樊梦怡律师关于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这一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所做出的努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

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她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虽然部分观点未被采纳,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为当事人在量刑上争取到了从轻的结果。这不仅展现了她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体现了她“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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