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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药品管理罪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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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127人看过
导读:妨害药品管理罪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围绕构成要件认定与量刑档次适用。定罪需同时满足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和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量刑分基础档和加重档,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后者处3-7年有期徒刑。若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劣药罪竞合,择一重罪处罚。具体宣判需结合案件证据综合裁量。
妨害药品管理罪咋宣判

一、妨害药品管理罪咋宣判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宣判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围绕构成要件认定与量刑档次适用展开:

一、定罪关键:违法性+危险程度

需同时满足两点:

1.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实施以下行为之一:

生产/销售国务院药监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

无证生产/进口药品或明知是该类药品而销售;

药品注册中提供虚假证明、数据等欺骗手段;

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2.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此为危险犯要件,无需实际造成危害结果,只要行为具有该危险即构罪。

二、量刑档次

1.基础档: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单处罚金;

2.加重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竞合处理

若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劣药罪(法定刑更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以上为该罪宣判的核心法律逻辑,具体需结合案件证据(如药品危害性鉴定、销售金额等)综合裁量。

二、妨害药品管理罪跟有毒食品是否有关联

妨害药品管理罪与有毒食品相关犯罪(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系不同罪名,二者在犯罪对象、行为方式及保护法益上存在差异,但特定情形下可能产生竞合关联,具体分析如下:

一、罪名核心区别

1.妨害药品管理罪(《刑法》第142条之一):

对象:药品(或按药品管理的物品,如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假药”“劣药”以外的妨害药品管理物品);

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如未获批生产/进口、编造生产检验记录、销售未获批药品等),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法益:药品管理秩序+公众健康。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

对象:食品(含保健食品);

行为: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上述原料的食品;

法益:食品安全秩序+公众健康。

二、可能的关联场景

若涉案物品兼具“食品”与“药品”双重属性(如声称具有药用功效的保健食品),且行为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则可能构成想象竞合:

例如:生产某“保健品”时掺入有毒有害原料(符合有毒食品罪),同时该产品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却宣称治疗功效、按药品销售(符合妨害药品管理罪,且足以危害健康)。

处理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两罪法定刑均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起,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轻重)。

三、结论

二者无直接必然关联,系独立罪名。仅在涉案物品跨食品、药品属性且行为同时触犯两罪时,产生想象竞合的关联,需结合案情具体认定。日常实践中,应根据行为对象、方式及法益侵害重点区分适用罪名。

(注:以上分析基于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细节判断。)

三、妨害药品管理罪的量刑金额该如何计算

妨害药品管理罪不以金额计算量刑。此罪是行为犯,《刑法》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等四种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情节认定,需结合药品的性质、使用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判断,而非单纯依据销售金额。例如,假药流入市场可能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即使销售金额不高,也可能构成此罪并受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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