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转包后没能力发民工工资如何处理
工程转包后转包人没能力发民工工资,可从以下方面处理。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即便工程转包,若转包人无力支付,农民工可向总承包单位主张工资,总承包单位应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
其次,建设单位也有一定责任。若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转包人无力支付工资,建设单位应在未结清的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此外,转包行为本身多属违法。劳动行政部门可对相关转包主体进行处罚。农民工还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讨工资。
二、工程转包后工人拿不到工钱怎样解决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法》等规定,工程转包属违法行为,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明确责任主体:违法转包情形下,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转包单位(原承包人)及实际施工人应对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6条)。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有先行清偿义务,清偿后可向转包方追偿。
2.固定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考勤记录、工作成果证明等,证实劳动/劳务关系及拖欠工资金额。
3.行政救济: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监察部门可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可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
4.司法途径:若投诉无果,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关系直接向法院起诉,将上述责任主体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连带支付工资。
提示:工程转包无效不影响工人主张工资,优先通过行政途径快速解决,必要时提起诉讼保障权益。
三、工程转包后工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工程转包后工人受伤,赔偿责任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若转包合法,根据《民法典》,一般由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转包不合法,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对工人进行工伤赔偿。
工人可先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项目通常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的,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工人可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当遇到工程转包后没能力发民工工资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除了常规处理办法,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转包方没能力支付工资,发包方在一定情形下可能要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另外,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时,证据的收集十分关键,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量确认单等。若处理不当,不仅民工权益受损,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是你在工程转包工资支付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发包方垫付的具体情形、证据收集的要点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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