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职务
刘映辉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拥有硕士学位,是中国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双重认证律师。他现为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正邦律师团队创始人,同时担任律所刑事部门负责人。十余年的执业生涯,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擅长领域概述
刘映辉律师擅长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对职务犯罪、各种经济犯罪以及人身类犯罪有独到的见解和辩护思路,有着大量缓刑、不起诉、撤案成功案例。此外,他还擅长合同事务和债权债务领域,成功处理了多起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
典型刑事案件成果
刘映辉律师办理了多起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刑事案件。如国内涉案金额特大传销案“云联惠”案,涉案金额数亿元。在汪某诈骗案中,涉案金额一亿多,中院一审即无期起步,他通过专业的辩护,最终只判了13年,后通过上诉高院发回重审,再次改判10年。张某检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56年,经过他的庭审辩护成功争取到变更罪名为受贿罪,最后变更为4年刑期。白云区系列村官涉黑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也在他的努力下得到妥善处理。还有王某非法经营罪案成功不起诉(涉案金额九千多万,国资背景企业法人);广州某公司串通招投标案成功不起诉(涉案金额上千万);林某某诈骗案成功不起诉(涉案金额约300万);杨某行贿案成功缓刑;毕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连撞6辆车,获得缓刑;陈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成功缓刑;深圳某公司集体诈骗案;谢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成功缓刑;张某与温某重大责任事故罪成功缓刑;庞某某、陈某某、吴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成功;方某某盗窃罪不予起诉;曾某某诈骗罪缓刑成功;曾某某强奸罪不予逮捕等。这些案件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疑难复杂民事案例成就
在民事案件方面,刘映辉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3000多万案件胜诉,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七百多万元胜诉,某民间借贷标的额1300多万案件胜诉,某房产公司逾期交房逾期办证代理100多户业主提起集体诉讼胜诉,佛山市某广场业主集体维权案涉金额近亿元胜诉调解,李某、马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李某、黄某与马某亲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获得100多万赔偿、某公司员工集体被解聘获得上百万赔偿等。他在这些案件中,凭借对法律的精通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诈骗罪29万元代理辩护案例
2020年10月,被告人刘X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通过中间人王X与被害人周X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出售430万个口罩,骗取周X支付货款279,500元。刘X伪造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将款项转入朋友谢X名下账户,仅向实际供货方支付部分货款,其余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谢X协助转账并分得部分款项。案发后,刘X、谢X先后主动投案,家属积极退赔全部损失,周X出具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刘映辉律师作为辩护人,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的辩护策略。在精准定性辩护方面,刘X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虽法院未采纳,但体现了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强化从宽情节上,全面梳理并突出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应认定为从犯。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刘X辩护人主张“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谢X辩护人强调“犯罪情节极度轻微、具偶然性”,不过谢X辩护人错误主张其有“立功”情节被法院驳回。谢X辩护人还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不应承担全案27万余元的共犯责任,虽未被采纳,但反映了对共犯故意范围的精细化抗辩。同时,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在此案中,刘映辉律师展现了其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能力,虽部分观点未被法院采纳,但每一个辩护点都体现了他对法律的严谨态度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决心。
与司法等机构关系及个人特点
刘映辉律师在工作中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从业以来,他通晓法理,熟谙业务运作,精于处理刑事案件,具有娴熟的从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经验丰富且灵活,敬业博学,稳重历练,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总体而言,刘映辉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广东广州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一位值得同行学习和当事人信赖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