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瑞律师,执业于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作为主办律师,他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获得过二审改判无罪的效果,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多起从轻、减轻的处罚。下面通过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例,来具体了解他的执业能力。
接受委托案件
被告人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境外网络赌博网站通过伪基站、虚假社交群等方式大肆宣传推广,采用“全民代理”模式吸引他人参赌,累计注册会员19余万人,涉案流水巨大。被告人某某下载该赌博网站注册后,成为平台代理,向他人推送网站链接发展下级参赌人员30名,非法获利10939.08元,参赌人员总充值数额达740180元。被告人某某系初犯、偶犯,曾有行政罚款记录,自愿认罪认罚并缴纳罚金。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这起案件涉及网络赌博这一较为复杂的犯罪形式,且涉及人员众多、金额巨大,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
制定辩护策略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将“争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作为核心目标。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包括网站勘验笔录、审计报告、充值及获利记录、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关键证据,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通过深入分析案情,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明确被告人的从犯地位,强调法定从宽情节,考量酌定从轻情节,弱化犯罪危害后果,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这些策略的制定是基于对案件的细致研究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把握,为后续的庭审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展开庭审辩护
庭审中,李宏瑞律师围绕之前制定的辩护要点,结合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及缓刑适用规定,详细发表辩护意见。重点阐释被告人某某的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宽理由,与承办法官就量刑及缓刑适用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他在庭审中的表现体现了其对案件的深入理解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通过有理有据的辩护,为被告人争取有利判决结果。
取得良好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李宏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综合考量被告人某某具有从犯、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最终作出判决:被告人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10939.08元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李宏瑞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结果,避免了其被收监执行实刑的后果,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适用,又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李宏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他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精准的策略制定和精彩的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充分践行了其“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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