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案件承接
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起在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1xxxxxxxxx8889。他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作为律所主办律师、律所知产团队核心成员,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办理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服务知名国内外企业50多家。此次,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商标权被侵害,委托项登霖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二、商标侵权事实确认
委托人公司依法享有第XXX号“化XXX”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范围为第18类商品。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电商店铺商品链接标题及详情页使用相关字样,销售相同类别背包类商品,涉嫌侵害商标专用权。项登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实涉案商标注册信息、授权情况及侵权证据,确认侵权事实明确。
三、一审诉讼与结果
项登霖律师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诉讼请求,提交完整证据材料,阐述侵权公司行为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委托人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判令侵权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
四、二审应对与最终胜诉
侵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其使用‘化XXX’属于描述性使用、涉案商标无市场知名度、委托人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等理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二审阶段,项登霖律师针对上诉理由逐一答辩,明确侵权公司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强调委托人公司合法享有商标权,指出一审赔偿金额合理。同时,对侵权公司提交的12项证据从关联性角度质证,法院认定该部分证据与本案争议无关,未予采纳。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一审判决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侵权公司需支付相关费用,二审受理费也由其负担。项登霖律师凭借专业法律分析和有效诉讼策略,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商标专用权,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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