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进行继承
夫妻共有房产继承,需先析产。即先将属于配偶一方的份额分割出来,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若被继承人留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该部分遗产。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例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产,一方去世后,先分出一半给在世配偶,剩下一半作为遗产。若被继承人父母在世、有子女,且无遗嘱,那么在世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这一半房产,原则上平均分配。继承人之间可协商确定各自份额,也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有房产只写一人名字是否可行
夫妻共有房产只写一人名字是可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不影响其共有性质。
不过,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若登记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该房产,如出售、抵押等,第三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簿的信赖进行交易,且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可能无法追回房产,只能要求登记方赔偿损失。
为保障双方权益,夫妻可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该房产为夫妻共有,并进行公证。也可在合适时机,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添加另一方为共有人。
三、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否转赠给儿子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通常不能擅自转赠给儿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对于共同共有的财产,处分时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有房产转赠给儿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若另一方事后未追认该转赠行为,该转赠可能被认定无效。不过,若受赠的儿子是善意取得,且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情况会较为复杂。
所以,若要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赠给儿子,建议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转赠手续,如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登记等,以保障转赠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探讨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进行继承时,除了基本的继承流程,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存在遗嘱指定房产继承,而遗嘱的合法性存疑该如何处理;另外,当多位继承人对房产继承份额有争议时,又该遵循怎样的解决途径。这些情况在实际的房产继承中并不少见,可能会让当事人陷入复杂的局面。如果您在夫妻共有房产继承方面,遇到了遗嘱效力、继承份额纠纷等难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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