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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2、项、第3、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82542次阅读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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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524473次阅读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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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钱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4746次阅读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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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3、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773次阅读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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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并且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36589次阅读202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