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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钱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6696次阅读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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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彩礼不需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不需要归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2047次阅读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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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
42723次阅读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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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并且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1294次阅读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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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2、项、第3、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83580次阅读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