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荣誉与客户群体
张耀午律师执业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他还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曾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他的客户群体广泛,曾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等众多被告人辩护。
二、典型无罪案例展现实力
张耀午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创造了多个无罪案例,如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这些无罪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他能够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找出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的判决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他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三、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轻判案例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杀害被害人陈XX。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等待被抓,经鉴定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针对定罪,他根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提出于X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量刑意见,于X被轻判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四、坚守理念迎接未来挑战
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他总是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他深知每个案件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愿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中的一份子,用自己的力量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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