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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羁押、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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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3 · 1947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了拘留、羁押和逮捕的相关信息。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后者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特定情形,由公安、检察院决定。羁押并非独立强制措施,是拘留和逮捕的后续状态。逮捕需满足三个条件,由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羁押、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拘留羁押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拘留

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规范,扰乱公共秩序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刑事拘留条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形,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决定。

羁押

不是独立强制措施,是拘留和逮捕的后续状态。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前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即处于羁押状态。

逮捕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逮捕由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羁押、逮捕的审批程序怎么规定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刑事拘留需办案机关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逮捕的审批比较严格。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羁押不属于独立的强制措施,是拘留、逮捕后对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其审批程序依拘留、逮捕的规定执行。

三、拘留、羁押、逮捕当事人救济途径有哪些

拘留、羁押、逮捕过程中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如下:

申请复议复核:被拘留、逮捕人对公安机关拘留、检察院审查逮捕决定不服,可申请侦查机关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请复核。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申请变更拘留、羁押、逮捕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司法机关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申诉控告:当事人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拘留、羁押、逮捕措施,或超期羁押等,可向该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检察院应及时处理。

在了解拘留、羁押、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拘留、羁押、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会在多久收到通知呢?一般情况下,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羁押、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羁押、逮捕人的家属。另外,这些强制措施的期限分别是多久呢?不同情况期限有所不同。若你对拘留、羁押、逮捕的后续程序、期限规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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