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诉关于批捕的条件是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捕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且证据已查证属实,同时证据能相互印证指向犯罪嫌疑人。刑罚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结合已有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条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满足上述条件,检察院应批准逮捕。
二、刑诉中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呢
刑诉中不批捕情形主要有三类。一是无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所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条件。二是犯罪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或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且采取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据《刑事诉讼法》可不批捕。三是事实或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像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是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情节轻微等,检察机关可作出不批捕决定。
三、刑诉中不提起公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酌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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