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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成立能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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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150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未成立时通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因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独立财产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法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但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则合法有效,总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可独立担责,相关权利义务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若分公司后续设立,经授权可履行相关合同。
分公司没有成立能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没有成立能签合同

分公司未成立时一般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分公司在未成立的情况下,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法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不过,如果是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签订合同后,相关的权利义务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若后续分公司成功设立,经总公司授权,也可对之前以总公司名义签订且与分公司业务相关的合同进行实际履行等操作。

二、未成立的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未成立的分公司签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在未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签订合同。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合同经设立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盖章确认,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有效,相关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若合同履行过程中给相对人造成损失,总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成立分公司签合同违约法律责任谁承担

未成立分公司签合同,若以设立中“分公司”名义签订,且合同相对方不知晓未成立情况,通常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违约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若设立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相对人可选择请求设立人或成立后的法人承担责任。若最终“分公司”未设立成功,设立人对因合同违约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约定承担;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承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承担。

当探讨分公司没有成立能签合同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分公司未成立时签合同,合同效力可能会受影响,若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责任通常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签合同,后续一旦出现纠纷,处理起来相对复杂,比如在确定赔偿主体、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若您在分公司未成立签合同方面存在疑问,像合同的有效性判定、责任承担细节等,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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