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验
周俊律师自2000年开始在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25年,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726976。他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办理了近千件案件。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律所多个团队负责人,专注于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和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为湖北宜昌地区的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案例
2025年,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周俊律师参与了辩护工作。案件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余XX、余XX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201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向恒信集团下属公司多名配件经理行贿共计2,100,911元。被告人文XX、王XX、周XX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周俊律师担任被告人周XX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基于被告人周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
案件详细过程
2011年4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周XX在恒信集团下属宜昌XX公司任职备件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配件供应商在获取配件采购份额中谋取利益,收取回扣款共计254,901元。2022年5月18日,被告人周XX在恒信集团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银行流水、转账明细、证人证言等。周俊律师仔细研究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文,为被告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判决结果情况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余XX、余XX的行为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文XX、王XX、周XX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考虑到各被告人的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以及补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余XX、余X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文XX、王XX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周XX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周俊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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