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背景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也涉及渭南、安康等地。执业以来专注于企业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法律事务,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
建设工程纠纷
上诉人xx公司与被上诉人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xx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吴XX,委托魏宪合等律师代理。双方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然而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一审中,xx公司提交相关协议及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等称合同无效、款项已支付。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应付款。
二审辩论维权
一审判决后,XXX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仅能证明马X是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组织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案件事实进行进一步审查。xx公司在二审中坚持合同真实有效的观点,并在魏宪合等律师的代理下,积极应对XXX司的各项主张。
最终胜诉结果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对于XXX司主张已支付的款项,仅部分被xx公司认可,其余无证据证明。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