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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吗

时间:2026.04.25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226人
律师解析:
行贿罪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定义为谋求不当得利的行为。
所谓行贿罪,即指某个人或群体为了追求非法利益,向政府官员、国有企业职员或其他担任公职的人员输送贵重礼物的违法行为
此类行贿者所图谋的利益无论是与公序良俗相违背,还是试图引导公职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等,以从中获取自身的便利和优势,皆可以归结为谋取不当利益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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