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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哪些自动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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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8 · 1713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情形:一是期限届满,最长期限十二个月,届满应及时解除;二是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如嫌疑人未实施犯罪或情节显著轻微等。出现这些情形,执行机关应及时决定解除,通知相关方面,退还保证金(如有),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后人身自由不再受限。
取保候审有哪些自动解除的情形

一、取保候审有哪些自动解除的情形

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通常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二是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经进一步侦查或审查,发现嫌疑人根本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一旦出现上述情形,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所在单位等相关方面 ,同时退还保证金(若有缴纳)。被取保候审人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其人身自由不再受该措施限制。

二、取保候审有哪些告知事项

被取保候审人应知悉以下重要事项:

首先,要遵守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其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若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再者,根据案件情况,还可能被要求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根据情节还可能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有哪些选择义务

取保候审的选择义务主要有: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此外,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若违反上述义务,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没收,还会根据不同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在探讨取保候审有哪些自动解除的情形时,我们明确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比如期限届满、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会导致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若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新的变化或证据,对是否继续取保候审以及后续处理都会产生影响。又或者在不同地区、不同案件性质下,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具体操作和认定细节也会有所差异。你是否对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情形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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