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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否有权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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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171人看过
导读: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对物业费收支有审查权;物业服务企业需定期公布收支,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可要求其提供详细账目审查;若物业拒绝,业主可通过向业委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维权。
业主是否有权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情况

一、业主是否有权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情况

业主有权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服务,业主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同时,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一定的审查权。

一般而言,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详细收支账目并进行审查。若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业主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二、业主是否有权强行收回房产

业主能否强行收回房产需视具体情况。若房产被非法侵占,业主作为物权人,有权要求侵占者返还原物,在合理范围内自行收回房产具有一定正当性,但不能采取暴力违法手段。

若存在合法租赁等合同关系,在合同未到期时,业主不能强行收回。否则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租客损失。若租客严重违约,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业主可依法解除合同后收回,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如先通知租客解除合同,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

总之,即使业主拥有房产所有权,也应依法依规收回,不可擅自采取不当措施,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三、业主是否有权查阅物业费收支情况

业主有权查阅物业费收支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费收支情况属于物业费使用的重要内容,业主作为物业服务的接受者和物业费的缴纳者,对其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人提出查阅要求,物业服务人有义务配合,以保障业主能够了解物业费的具体收支明细,监督资金合理使用。若物业服务人拒绝,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协调,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厘清业主是否有权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情况这一问题后,实际操作中的细节更值得关注。比如,业主行使审查权需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而非单个业主直接要求物业提供全部收支明细;审查范围通常涵盖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停车费等)的收支凭证、账目报表等。若物业以“涉及商业秘密”等为由拒绝配合,业主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知情权。若你在实际中遇到物业不配合审查、公共收益分配不清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梳理维权路径,解答具体操作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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