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与违约金能否相互抵消
物业费与违约金能否相互抵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定抵消要求双方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且债务性质可抵消。若业主欠付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依合同主张违约金,且满足上述条件,双方均可行使法定抵销权。
此外,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达成合意抵销。若双方就物业费与违约金抵消事项达成一致,可按约定抵消。
但要注意,若债务依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则不能进行抵消。如存在争议,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物业费与违约金能否抵消
物业费与违约金能否抵消需分情况判断。
若双方互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依照《民法典》规定,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比如业主欠付物业费,而物业因服务瑕疵需支付业主违约金,符合条件时可以抵销。
但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若一方债务未到期,或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则不能抵销。例如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费与违约金不能抵销,就应遵循约定。
所以,一般情况下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可抵销,否则需双方协商或按法律、约定处理。
三、物业费与违约金可否抵销
物业费与违约金一般可以抵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负有支付物业费的债务,而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负有违约金债务,且二者都已到期、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在无法律规定或约定禁止抵销的情形下,双方均可行使法定抵销权。不过,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得抵销的条款,或者根据债务性质不宜抵销,如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以保障合同履行,就不能抵销。
关于物业费与违约金能否相互抵消,除了需明确法定抵消的适用条件(如双方互负合法债务、债务种类相同等),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若物业存在未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如安保不到位、清洁不达标)等违约行为,业主主张抵消时需留存哪些核心证据?另外,部分地区对抵消的通知形式有明确要求(如必须书面告知物业),若未按要求操作是否会影响抵消效力?如果您在实际中遇到物业拒绝协商抵消、或不清楚证据收集及操作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梳理细节、解答疑问,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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