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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屋有永久租赁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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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491人看过
导读:拍卖房屋存在永久租赁权分三种情况处理: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的,依“买卖不破租赁”,新所有权人需继续履行原合同;后于抵押权设立且已登记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抵押权,拍卖时租赁权可能被除去,新所有权人可要求承租人搬离;若属恶意串通损害利益的,可诉请法院确认租赁协议无效。
拍卖房屋有永久租赁权该怎么办

一、拍卖房屋有永久租赁权该怎么办

若拍卖房屋存在永久租赁权,需分情况处理。若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关系不受房屋拍卖影响,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若租赁权后于抵押权设立,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这种情况下,拍卖房屋时租赁权可能会被除去,新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离。

若发现所谓“永久租赁权”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抵押权人或其他债权人利益等情形,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租赁协议无效。

二、拍卖房屋有永久租赁权应该怎么处理

若拍卖房屋存在永久租赁权,处理方式如下:首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权通常不受房屋拍卖影响,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关系。不过,永久租赁权的约定在法律上可能存在问题,因为依据《民法典》,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若租赁权先于抵押权等设立,且租赁关系合法有效,买受人只能承受该租赁现状。若租赁权设立于抵押权之后,且抵押权已依法登记,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法院可除去租赁权后进行拍卖。若发现租赁权存在虚假或恶意串通以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请求确认租赁协议无效。

三、拍卖房屋有永久租赁权应怎么处理

若拍卖房屋存在永久租赁权,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依据相关法律,若租赁权先于抵押权等设立,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拍卖不影响原租赁关系,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若租赁权设立在抵押权之后,抵押权实现时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法院可除去租赁关系后进行拍卖。若发现所谓“永久租赁权”是债务人为阻碍执行虚构,法院可认定该租赁关系无效。若因虚假租赁造成他人损失,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遇到拍卖房屋有永久租赁权该怎么办的问题时,不少人会疑惑这种“永久租赁权”是否真的合法有效,以及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需明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所谓“永久租赁权”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其次,若租赁关系是在房屋被查封、拍卖程序启动后设立的,可能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买受人可主张解除租赁。此外,还需核查租赁协议是否真实履行(如租金支付凭证、实际占有证明),避免有人通过虚假租赁阻碍拍卖。若您对拍卖房屋租赁权的合法性审查、权益主张流程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规避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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