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刘波律师就职于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0930,服务地区为绵阳,律所联系地址在四川省江油市宏安城馨印象四楼。刘波律师身兼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以及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等重要职务。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以及合同纠纷。
在执业过程中,刘波律师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为执业理念,并始终怀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在绵阳、江油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凭借出色的专业表现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从执业至今,刘波律师累计办理了数起典型民事法律案件,其中民事案件达800余件,标的超过2000余万元,处理江油和绵阳的离婚案件各达100余件。
二、主办案例
“杨某、杨某、龚X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X、杨XX、龚X三人共谋利用透视麻将实施诈骗。他们购买了透视麻将及隐形眼镜,由杨X负责在麻将馆打牌诈赌,杨XX、龚X协助更换麻将,共骗取他人赌资24,000元。2017年9月22日,三人在再次更换麻将时被当场发现并抓获。
在本案中,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刘波律师进行了详细的阅卷和庭审分析,并提出四点核心辩护意见。一是精准定性为主犯,请求减轻处罚。刘波律师指出龚X仅参与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为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法律基础。二是厘清款项性质,区分“赃款”与“欠款”。针对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刘波律师辩称这是杨X归还的私人欠款,非诈骗所得赃款,降低被告人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关联性。三是举证证明退赃行为,争取最大宽大。刘波律师当庭出示收条,证实龚X案发后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可视作退赃行为,证明其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四是强调主观恶性低及初犯情节。刘波律师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量刑时充分考虑。
蓬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最初建议对龚X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的情况下,法院最终进行重大调整。法院明确认定龚X系从犯,采纳其积极退回赃款的辩护意见,决定从轻处罚。龚X成功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结果,避免了有期徒刑的实刑判决,最大程度保障了其人身自由。
刘波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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