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浙江天淳律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民商事及企业合规业务

浙江天淳律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民商事及企业合规业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281人看过
导读:孙培伦律师为浙江天淳律所高级合伙人,自2021年执业,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多年承办数千案件,涉案超百亿,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秉持专业理念,曾成功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

一、律师介绍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为杭州,现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

孙培伦律师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还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他执业多年,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

孙培伦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一起因建设工程项目引发争议的工程款纠纷。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若被告逾期付款,每日按合同总价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被告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同时请求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合同、付款凭证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反驳被告抗辩,论证原告诉求合法性;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审查违约金;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提交相关票据和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实际工程总价为286,421.06元,扣除已付款,被告尚欠工程款182,145.06元;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法院酌定违约金为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符合合同约定予以支持;驳回原告逾期利息的请求。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孙培伦律师在案件中发挥重要价值,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切实维护了施工方合法权益。

孙培伦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